关于2017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的报道
点击: 次 时间:2016-08-04 10:16
一、概述
科技部日前针对“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了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至2016年8月2日。
二、详细报道
在继承和发展“十二五”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成果的基础上,“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共设置关键核心部件、高端通用科学仪器和专业重大科学仪器3类任务。
2016年度专项已启动,并已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主要针对科研、环保、食药等领域的重大需求,部署核心关键部件12项、高端通用科学仪器12项、专业重大科学仪器16项,国拨总经费约6亿元。
而本次公布的2017年度申报指南将紧扣我国先进制造、新材料开发、环境保护等领域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社会发展对核心关键部件和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的迫切需求,拟支持50个方向,占本专项“十三五”总体任务布局的40%左右,国拨经费总概算约为7亿元。
三、重点解读
1、专项定位
项目成果是以市场前景广泛的关键核心部件和重大科学仪器设备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应用为目标,国内已能自主配套的核心部件,科学仪器的原理和方法研究,商业化前景不明确的核心部件与仪器研制等工作,以及临床医疗仪器、生产设备、机械装备、平台建设等,不属于本专项的支持方向。
2、申报主体
结合本专项的特点和定位,如无特殊说明,本指南所设项目均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企业结合国家需求和自身发展需要,联合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的优势力量参与项目研发工作(主要为企业提供所需的技术支撑)。
3、支持方式
本指南每个方向可支持1~2个项目(对评审结果相近但技术路线明显不同的同一指南方向可先期支持2项,经中期评估后择优支持)。所有立项项目均须通过技术评审和非技术评审,且实施“后端资助”和“限额资助”机制。
4、立项要求
1)国内外需求迫切,目标仪器设备应用单位明确且具有代表性,相关原理、方法或技术已取得重要突破,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核心部件与科学仪器产品。
2)目标核心部件与仪器设备整体设计完整、结构清晰合理,技术路线(含软件开发)可行,工程化方案、应用开发方案可操作性强;项目质量管理和产业化策划、企业资质和能力、知识产权和利益分配等非技术内容可行。
3)拥有本领域的核心关键人才,且具有相关理论研究、设计、工程工艺、系统集成、应用研究以及产业化研究等相关方面结构合理的人员队伍。
4)对核心部件类项目:原则上承担单位主营业务为核心部件生产企业,项目实施后能够获得全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就绪度达到7级以上,并在相关仪器主要生产企业得到广泛应用,形成一定市场规模,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5)对仪器整机类项目:根据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的自身规律,每一个项目应包括仪器开发(含软件开发)、应用开发、工程化开发(含可靠性开发)和产业化开发等类型工作。除仪器设备开发单位外,产业化单位、应用单位也应从项目设计开始,全程参与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项目实施三年后,目标仪器技术就绪度达到7级以上,可形成一定市场规模,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6)承担仪器开发任务的单位,不得同时承担应用开发任务。
(文章来源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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